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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因有未开票收入补缴了增值税款,但未申报地税。本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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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上月税务局检查,我公司在正常报税且申报期已过之后,以“因运输费价格产生异议,无法确认金额,故尚未开具发票申报收入”为由,在未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又缴纳了6万元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1,此种情况是属于补缴增值税吗?2,我公司本月开具了运输发票,除去正常进项抵扣外,应缴纳3.7万元税款。税管员说我们这3.7万可以从之前的6万元中抵减。那么本月申报表中如何体现?3,上月我公司缴纳6万元增值税以后并未到地税去申报这部分城建税附加费等税费。都说地税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来申报,那我公司本月实际上并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本月申报地税的时候地税报表上的数据该如何填写?我公司上月缴纳的这6万元增值税的地税该在何处报表上体现呢?
2015 10/21 13:16
邹老师
2015 10/21 18:24
个人建议及时去申报因补缴增值税而产生的地方税种,以免产生更多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