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企业2020年2月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单价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到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65万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10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问题(1)列举至少3种核定扣除方法。 问题(2):计算收购高粱可抵扣进项税额(适用投入产出法)。 问题(3):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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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学员
问题(1):列举至少3种核定扣除方法。
『正确答案』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
问题(2):计算收购高粱可抵扣进项税额(适用投入产出法)。
『正确答案』可抵扣进项税额=35000×(140000÷35000)×3×17%÷(1+17%)=61025.64(元)=6.1(万元)
问题(3):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
『正确答案』甲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100×17%-6.1-0.85=10.05(万元)
2021 09/26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