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 13%,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2×20年,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92 000元;(2)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58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 000元;(4)材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 (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计算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3)编制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
58000*13%=7540
2021 09/26 21:18
暖暖老师
2021 09/26 21:19
应交消费税的计算是
(392000+58000)/(1-10%)*10%=50000
暖暖老师
2021 09/26 21:19
(2)计算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392000+58000+10000=460000
暖暖老师
2021 09/26 21:19
3借委托加工物资392000
贷原材料392000
暖暖老师
2021 09/26 21:20
借委托加工物资58000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7540
~应交消费税5000
贷银行存款
暖暖老师
2021 09/26 21:21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暖暖老师
2021 09/26 21:21
借原材料4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4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