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期初有27万元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本期预计销售额为50万元(不含增值税),预计本期没有新增采购项目,即本期没有新增进项税额。甲公司本期预计销售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万元。此时,假设甲公司有机会合并乙公司,且是否合并乙公司对自身经营基本没有影响。假设乙公司不符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甲公司、乙公司均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要求: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税收筹划。

84784979| 提问时间:2021 09/3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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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如果不合并甲不交税,乙应交200*13%-4=22 如果合并一共应交200*13%+50*13%-27-4=1.5 建议合并
2021 09/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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