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如图所示,权益法核算的长投,股权被动稀释。发生减值时。比如原来长投份额25%价值为1200,被稀释后持股份额由25%降为20%价值减为1160。即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0,又编制分录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40。一个事项引起损失40,但是长投的账面价值却减少了80,怎么感觉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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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这里是两个不同的处理,首先你那个股权是被稀释,那么稀释的话,你就正常做那个,其他权益变动了,这个40的变动。完了之后,另外一个是那个股权投资本身发生减值,财做单独的减值损失。而不是说一个事情他同时减少了,总共减少了80。
2021 09/30 20:17
84785004
2021 09/30 20:37
但是图3是写的确认减值后再计入其他权益变动
84785004
2021 09/30 20:42
我看这句话稀释造成的损失,确认了减值损失,还要计入其他权益变动,难道这两项损失是不同的吗
陈诗晗老师
2021 09/30 20:45
不是的,这里他两个是前面是正常发生减值的处理,后面是稀释
,造成了那个长期股权投资下降的部分。
84785004
2021 09/30 20:48
我好像懂了,减值损失是让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比。因股权被动稀释造成损失调整完长投账面价后如果还是高于长投可收回金额,那么则需要继续计提减值准备,股权稀释损失影响的只是账面价值,但减值准备还需要再结合可收回金额确认。我这样理解正常吗?
84785004
2021 09/30 20:55
我这个处理顺序可能也有点错误,按图中文字表述理解,应当是发生减值迹象时,应当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对比确认减值损失。然后,被投资方其他权益发生了变动,自然要调整长投的二级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这是两条平行线的处理,可以说是互不影响。我这样理解对吗
陈诗晗老师
2021 09/30 22:04
刚刚没在线。不好意思
陈诗晗老师
2021 09/30 22:04
你后面的理解是没有问题的,就是把它看成两个事情来分别处理。
84785004
2021 09/30 22:06
但是我转念一想,如果代数进去。未稀释减值前账面价1200。稀释后,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变为1160。其他权益变动按份额算又刚好是40。如果按上述顺序处理,先计提减值,1200-1160,应当计提减值准备40。然后其他权益变动调整长投二级科目,又贷记40。那账面价值就刚好是减少了80。但是如果先调整长投二级科目,长投账面价变为1160,再与可收回金额1160一比,相等,无需计提减值。好像先调整长投二级科目比较合理啊
陈诗晗老师
2021 09/30 22:09
我没太看明白你后面那个疑虑的点
他这里是这个样子的,,就看一下你先发生什么事情,如果说你先是那个股权被稀释。
就先处理那个权益变动的部分,然后后面才考虑减值的问题,如果说哦,你那个股权事先发生了减值,后面才导致被稀释,那么就是先考虑减值,后面才考虑稀释的问题。
84785004
2021 09/30 22:11
如果是因为稀释,同时导致了减值,均为40万,那么按上述处理不是变成减少了80万了吗
陈诗晗老师
2021 09/30 22:18
如果说这两个事情同时存在,那么就是减少80。
陈诗晗老师
2021 09/30 22:18
那你就要看你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区分。
84785004
2021 09/30 22:20
我可能太执着于图三那句先计提减值再调整二级科目了,有点钻牛角尖了。老师那句看先发生哪个应当是正确处理方法,因为稀释而导致的减值,那就是先发生的权益变动,就应当先调整二级科目再考虑减值。
陈诗晗老师
2021 09/30 22:30
嗯,也不是说你太钻牛角尖,就是说这里直接看那个图片确实也有一点歧义,因为它有多种情况的可能。所以说这里的话我们就掌握知识点,就你遇到实际情况,它是属于哪种情况,我们就按照李总去处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