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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居民个人股权激励,一个纳税年度如果行权两次,两次合并计算收入,按照年度税率表计算,个税,如果第二次行权计算的个税需要减去第一次行权时交的个税吗,还是说一年内不管行权多少次,都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交个税?

84785014| 提问时间:2021 10/03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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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对的,可以这样子理解,就是说你第二次行权的时候,你按照整个的计算,但是你在计算应该交了税的时候,可以减掉你第一次已经交过的部分。
2021 10/03 12:36
84785014
2021 10/03 12:42
但是在税务师教材里,直说是不并入方面的综合所得,只是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行权应该合并计算,没有提到说还要减去第一次行权的税款
陈诗晗老师
2021 10/03 12:43
就比方说你一年形成两次,对不对,那么第第一次行权的时候,就按照你第一次形成的份额确定那个个人所得税。那么你第二次行权的时候,是需要把第一全球那一部分份额加到第二次来,统一计算总共应该交的个人所得税,再减去第一次已经交纳的部分,就是你第二次要补交纳的。
84785014
2021 10/03 12:57
老师说的这个我是理解的,合并计算和分开计算,数据应该不同吧
陈诗晗老师
2021 10/03 13:00
数据是不一样的呀,数据不一样的话,就会影响你的税率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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