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一个问题。财政部门以村集体名义向一企业划拨了50万元资金,该企业每个季度按投资额的6%给村集体分红。该企业要求村集体在获得分红的时候,按所得分红上缴上缴3%增值税,用于企业入账。企业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如合理,村集体应如何入账?

84784963| 提问时间:2021 10/0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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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经济师
您好,1、合理。2、借 银行存款50 贷 其他应付款-财政 借 短期投资 50 贷 银行存款50 收到利息时 借 银行存款50*0.06 贷 投资收益50*0.06 。村的话免税,不需要发票,只要求该企业自己申报就可以了。
2021 10/07 12:43
84784963
2021 10/07 16:05
谢谢老师!但事实上,村集体按要求上缴了3%的增值税,同时,我也认为,从村集体的角度看,这项投资,只能算是借款给该企业 。因此,在收到利息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借款)利息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请老师指正。谢谢老师!
Chen老师
2021 10/07 17:24
对于集体组织会计是没有其他收益这个科目的,只有投资收益这个科目或者做入其他收入是可以。也不用交税。村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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