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均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2021年4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销售产品一批,开出专用发票,价款为70万元,税款为9.1万元。(2)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职工,该批产品生产成本为8万元,同类货物当期不含税售价为10万元。(3)购进面粉一批,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6万元,已通过认证,款已支付,面粉已入库。(4)购入产品需用的辅助材料,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0.8元,税款0.104万元,尚未认证,材料尚未入库,款项尚未支付,按实际成本核算。 请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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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借:应收账款 79.1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1
2、借:应付职工薪酬 11.3
贷:库存商品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3、借:原材料 2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38
贷:银行存款 29.38
4、借:在途物资—辅助材料 0.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104
贷:应付账款 0.904
本月应缴纳增值税=9.1+1.3-3.38-0.104=6.916万元
2021 10/07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