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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企业应付职工薪酬为200万,税法规定当期可以扣除金额为150万,为什么扣除后计税依据还是200万,而不是50万?

84785004| 提问时间:2021 10/07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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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伊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题目是什么呢?
2021 10/07 22:13
84785004
2021 10/07 22:14
图中第4题
伊伊老师
2021 10/07 22:26
应付职工薪酬200万元,税法当期认可的金额是150万元,另外的50万元税法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未来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200-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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