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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们公司与甲方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注明为税前价格,目前甲方公司给我们开发票,税费由我们承担并对公转账给甲方,这样原合同金额和实际转账金额不一致,需要补签合同么?税局上有何风险

84785036| 提问时间:2021 10/11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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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 可以补一个协议处理 。到时注明 税费是单独支付即可  
2021 10/11 12:48
84785036
2021 10/11 12:55
还有一点我一直存在疑问,比如合同中中注明的税前价格为450元,如果按合同不再签税费协议,那么可以视为450万为价税合计金额,我们只需要支付37.16元(税率为9%)。如果签税费协议,那么450元为不含税价格,那我们就要支付40.5元税,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84785036
2021 10/11 12:57
因为甲方开始要求税费不走公户转账。
meizi老师
2021 10/11 12:58
你好 ;   那你私下支付就行了。反正到时你就价税合计来入成本    处理   
84785036
2021 10/11 13:05
私下走账的话,就按450万价税合计入账。如果是公户转账,那么就需要支付490.5元,这样理解是正确的对么?
meizi老师
2021 10/11 13:19
你好 是的; 这样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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