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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手机,用于福利,增值税和所得税视同销售么?

84784967| 提问时间:2021 10/1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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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一般纳税人把外购的产品作为福利,无偿发放给职工,如果购进时已经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那样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也就是说这部分外购货物的增值税是不能抵扣的。  增值税不确认收入,2.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均按照购入价格确认收入与成本。
2021 10/16 16:15
84784967
2021 10/16 16:34
2汇算清缴的时候调整收入费用么?
李霞老师
2021 10/16 16:35
您好,调整,按照工资的14%扣除
84784967
2021 10/16 16:35
3发放的时候个人需要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么?
李霞老师
2021 10/16 16:45
您好您这个有发票,不关乎个人所得税的事情了
84784967
2021 10/16 16:52
不是类似月饼每个人有份,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税?
李霞老师
2021 10/16 17:29
您好,你如果有发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然后14%扣除,不用考虑个税, 如果在考虑个税,那得交多少钱啊
84784967
2021 10/17 12:30
不是考虑不考虑的问题,就是按照税法,咱应不应该考虑个税?
李霞老师
2021 10/17 12:58
有发票就不用考虑个税,确定的
84784967
2021 10/17 14:03
如果没有发票呢,属于代收代付?不走福利费也不视同销售,并入工资缴纳个税?
李霞老师
2021 10/17 14:09
您好,没有发票,并入工资里面。申报工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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