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北京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门从事认证服务。2019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16日,取得某项认证服务收入价税合计为106万元。 2.18日,购进一台经营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为2.6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万元,增值税为0.09万元。 3.20日,支付广告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增值税为0.3万元。 4.28日,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一台固定资产,售价0.206万元。已知,认证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计算该公司9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

84784978| 提问时间:2021 10/17 20:37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夏天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进项税额是2.6+0.09+0.3=2.99,销项税额是106/1.06*0.06+0.206/1.03*0.03=6.006,所以应交6.006-2.99=3.016
2021 10/17 20:5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