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假如我公司(一般纳税人)从另外一家企业去得一块土地,40400万元,对方给我的开的1%的专票,价格40000万元,税400万元。后期我这个项目总的收入100000万元,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时候,是不是不能按照(100000-40400)/1.09*0.09计算增值税,只能按照100000/1.09-400计算增值税?如果我取得的土地是通过招拍挂,取得省级以上专用票据40400,最终计算增值税就可以按照(100000-40400)/1.0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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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是这样计算的
2021 10/18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