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9年12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价款8万元,上述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申报抵扣。当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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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稍等,过会把公式给您
2021 10/23 19:44
丁小丁老师
2021 10/23 19:46
应纳增值税=销项-进项
=1200*13%-700*13%
因为免税和应税无法区分,所以进项都不能抵扣
84785032
2021 10/23 19:51
按这个算的话,四个选项中没有答案
丁小丁老师
2021 10/23 19:55
那是不是购进的700是含税金额呢?
84785032
2021 10/23 20:04
也不是,题目全部在这里了
丁小丁老师
2021 10/23 20:08
哦,不好意思,免税和应税无法区分的,按照比例来抵扣进项,您按这个再算下,是不是有答案了呢?
84785032
2021 10/23 20:10
这个要怎么算,可以给一个计算
过程吗
丁小丁老师
2021 10/23 21:02
0.6+8/1.13*13%这是应税和免税共用的,所以可以抵扣的进项要乘以一个比例,比例=应税1200/(1200应税+1000免税),按照销售额的比例来算,您再对下答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