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华为公司于20×7年1月1日动工兴建一条新的生产线,工期为2年。工程采用出包方式,由天欣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华为公司分别于20×7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向天欣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500万元、1 000万元、2 500万元和2 000万元。该生产线于20×8年12月31日完工,并立即投产。 公司为建造该条生产线筹措了“三笔专门借款”,假定闲置的专门借款资金均用于短期投资,短期投资的月平均收益率为0.3%。 公司为建造该条生产线还占用了“两笔一般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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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0/28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