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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进时, 借:原材料 9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 贷:银行存款 2、领用4000元,满足计价扣除条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0 贷:原材料400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抵扣税额÷票面税率(扣除率)×1% =[(4000/10000)*900]➗9%×1%=400 老师的计算应该是40吧 这么算的话是再领5100可以抵扣的就是51了 分开算最终就是抵扣991元了 而最初能确定全部领用 就能抵扣1000元了 就是前期用途不明后期慢慢全部领用了 就亏了9元进项税 是嘛 那如果认为全部领用最后有2000没领用怎么做呢

84785016| 提问时间:2021 10/2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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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是按购买金额计算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的
2021 10/29 15:41
蒋飞老师
2021 10/29 15:42
比如购进100 借:原材料 9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9%=9 贷:银行存款100
蒋飞老师
2021 10/29 15:43
2.领用,满足计价扣除条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1%=1 贷:原材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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