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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甲企业2020年10月份应付外购电力费用2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 600元,款项尚未支付。该月甲企业基本生产车间耗电43 000度,其中车间照明用电3 000度,产品生产动力用电40 000度;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耗电7 000度。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生产A、B两种产品,A产品生产工时6 000小时,B产品生产工时2 000小时。该企业设有“直接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 【要求】按所耗电度数计算分配电力费用,A、B产品按生产工时计算分配电力费用,编制分配电力费用的会计分录。

84785026| 提问时间:2021 10/3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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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电费=20000/(43000+7000)=0.4 借生产成本-A  0.4*40000/(6000+2000)*6000=12000 生产成本B0.4*40000/(6000+2000)*2000=4000 制造费用3000*0.4=1200 管理费用7000*0.4=2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银行存款22600
2021 10/3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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