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1年2月发了20年的年终奖,3月清缴20年税费的时候没有补缴该项收入的税费,21年8月发了21年的年中奖,然后公司9月发工资只预缴了少部分税,10月发工资,把这两次的奖金合并一起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扣了税,合并一起正好超过了10%征收额2000,所以按10%交的税,比分开(只把8月发的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扣税)至少多交2000+的税,请问这个还可以改吗?改的话个人怎么操作?还是必须公司操作?目前已离开那家公司 另需说明,本人工资是在10%那一档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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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你这里已经汇算了20年的,这里更改不了了
2021 11/01 11:35
84785046
2021 11/01 12:04
这两次奖金都是21年发的,我意思是清缴21年税费的时候我能不能改
84785046
2021 11/01 12:07
就是把8月的改成一次性奖金收入,按3%纳税,2月的归入工资按10%纳税。我能不能自己操作这个
陈诗晗老师
2021 11/01 12:24
两次奖金都是二一年发的,你只能选择一次奖金去作为一次性年终奖,单独申报,另外一次要并入你的工资薪金,至于哪一次的话,你可以自己决定。
84785046
2021 11/01 12:34
但是公司那边把两次一起申报了,合并之后按10%交税,我能自己改吗
陈诗晗老师
2021 11/01 12:48
你汇算时,后面单独处理
84785046
2021 11/01 15:15
就是我做21年个税清缴时可以更改吗?自己操作把这两个分开计税?
陈诗晗老师
2021 11/01 15:16
可以的,你后面再处理就是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