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感觉这两个有点矛盾,伪造签章不是应该对物的抗辩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吗?为什么老师又说承兑人可以以对物的抗辩拒付,但是戊可以找甲和乙追索,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就是伪造的签章,这个被伪造人他是不承担票据责任的,因为他没有真实签章。但如果说其他方在这个伪造的签章票据上盖了单位真实的张,那么他们就承担他们自己的责任。
2021 11/06 20:42
84784972
2021 11/06 23:41
我想问的不是这个点,我想说的是为什么对甲和乙又可以追索,对物的抗辩不是应该都没有追索权了吗
84784972
2021 11/06 23:46
这个同样是对物的抗辩,就不能向甲和乙行使追索权,而我之前发的那个伪造签章的,后来持票人还可以像甲和乙追索,我是不明白这个点,如果说甲和乙的签章是真实的这个理由来说为什么同样情况一个能找甲乙追索一个不能
陈诗晗老师
2021 11/06 23:50
就你这个题材,它不存在真实签章、伪造签章的问题。只是说这个饼它是不知情的,那么他可以向所有的前手进行追溯。
陈诗晗老师
2021 11/06 23:52
不好意思,你这里是这个样子的。嗯,他是属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赵它本身或许这个票据,他就是属于不能够享受票据权利。
既然他本身就不能够享受票据权利,那么他在背书之后,后面的人同样也不会享受这个票据权利,所以说去进行追索的时候都是可以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