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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目前对发票丢失是怎么处理的呢,最新的政策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1 11/1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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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发票丢失后,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2021 11/12 10:47
84785029
2021 11/12 10:51
是不是书面报告并接受罚款呢
郭老师
2021 11/12 10:52
这个惩罚不一定你去报备,发票丢失就可以的,这个罚款很多地方要求的不是那么严格了。
84785029
2021 11/12 10:53
丢失就不管罚款了吗?要给税务写个报告,然后就不管了?
郭老师
2021 11/12 10:55
你好,这个报告就是丢失说明,带着他去税务局办理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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