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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到2021年—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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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20年是 按 5%或者10%来交纳的。 21年是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实际税率为2.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2、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1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021 11/15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