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售后回租的税务处理及凭证分录

84785000| 提问时间:2021 11/18 21:5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钱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融资性售后回租会计分录: 租赁开始日,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2021 11/19 08:10
84785000
2021 11/19 08:11
好的 谢谢老师
84785000
2021 11/19 08:12
那老师售后回购的税务处理和详细的凭证?
钱钱老师
2021 11/19 12:53
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税法与会计规定差异较大,税法的规定应该尽快修改。
钱钱老师
2021 11/19 12:54
一、销售方(售后回购融入资金方)会计处理 1、销售商品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回购价与原售价之间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月计提利息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3、销售方购回商品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二、购货方会计处理 1、购进商品时(需取得增值税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月计提利息收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贷:其他应收款 3、销售方回购时,购货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4785000
2021 11/19 12:56
谢谢 老师
钱钱老师
2021 11/19 12:57
不客气,麻烦给个5星好评,谢谢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