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想问一下,关于在实务中,如果股东从个人账户转款到对公账户,是投资款的话,假如投资款是50万,但是前期账上费用都是用的股东个人垫付的钱,那当这个投资款转入对公账户之后,是可以以归还股东借款的名义转出来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84784974| 提问时间:2021 11/1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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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可以的,转款是备注用途,投资款或往来款
2021 11/18 23:10
84784974
2021 11/18 23:12
就是说如果是投资款的话,只要备注投资款就行,然后再转出来归还股东,就备注往来款,老师是这样吗?然后投资款的话,当期申报期是要缴纳印花税的,对吧?
彭老师—
2021 11/18 23:13
同学,你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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