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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本厂2008年购买的自用机器一台,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问该业务应纳增值税。为什么是12000/(1+3%)*2%?这两个税率是为什么啊,为什么不是12000/(1+13%)*13%

84784975| 提问时间:2021 11/19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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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这个是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符合简易计税 ;所以是按 3%减按2%缴纳增值税。
2021 11/19 17:58
84784975
2021 11/19 18:03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按3%减免,按2%缴纳,其余简易计税项目是5%是吗?
meizi老师
2021 11/19 18:13
你好 ;  不是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84784975
2021 11/19 20:39
好的谢谢您,农机生产企业外购原材料为什么不计入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呀
meizi老师
2021 11/19 20:42
你好 ;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普票才能抵扣的。    
84784975
2021 11/19 20:46
啊您看这个题第一问,外购原材料也有普票,但他为什么不计入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呀
meizi老师
2021 11/20 09:36
你好 ; 外购材料的普票是没有进项税的。  也不存在抵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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