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课本p189页) ——对最后的一段话不理解:例如,1~6月份的工资已经发了,但是9月份才一次性发放1~6月份的公务用车补贴,请问怎样分解到所属月份与该月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因为个税是按照累计收入计算个税的,后面合并进去计算收入也是一样的
2021 11/20 10:10
徐阿富老师
2021 11/20 10:11
如果年初就确定每月发放标准的。可以在每月先加上这个补贴申报个税
84785012
2021 11/20 10:27
老师,也就是说,像他这种合并来发放的话,到年终的时候,在计算个税时,我再并到工资薪金里面去一块计算个税就可以了,对吧?
徐阿富老师
2021 11/20 11:08
是的是的没错,就是这样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