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补充代销作业1: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3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按售价的12%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款项已经收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定:东方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东方公司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存货,丙公司采用进价核算代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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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 你好
借:发出商品 300*60 贷:库存商品 18000
收到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 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借:销售费用 11300*12% /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6 贷:应收账款 1356
借:银行存款 9944 贷:应收账款 9944
2021 11/21 21:25
84784961
2021 11/21 21:41
那丙公司呢?
丽丽刘老师
2021 11/21 22:09
借:受托代销商品 3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30000
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 113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300
收到专票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贷:应付账款 11300
支付货款并计算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 11300 贷:银行存款 9944 其他业务收入 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