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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加计抵减10%,1-10月累计可抵减611680.99,10月已报完税扣完税款增值税4485.05附加税538.2,银行共扣款5023.25,专管员要求享受政策更改10月申报,从待抵减进项加计累计额611680.99里抵减10月4485.05,银行扣除的5023.25不退回留作以后交税时抵扣用,请问我需要改10月的账嘛?加计抵减会计分录如何写?

84784976| 提问时间:2021 11/2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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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10月份你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附加税 贷:银行存款 转做进项留抵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 贷:其他收益
2021 11/24 10:32
84784976
2021 11/24 10:36
10月的计提不用改哈?
84784976
2021 11/24 10:39
11月缴费的时候做: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485.05 应交税费-附加税538.2 贷:银行存款5023.25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5023.25 贷:其他收益5023.25 这样做? 1-10月加计抵减的累计额还剩56683.05不用做分录哈?
安娜老师
2021 11/24 13:42
加计抵减的只有在实际抵减的时候才需要账务处理呢,如果你11月份没有需要抵减的就不用处理
84784976
2021 11/24 14:34
可不可以这样: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5023.25 贷:其他收益(加计抵减减免)5023.25
安娜老师
2021 11/24 14:38
你好,这种也可以的。
84784976
2021 11/24 14:52
那我上个月计提的附加税不用改吗?没有影响吗?
安娜老师
2021 11/24 15:08
附加税你原先计入了税金及附加,现在冲回,完整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5023.25 应交税费-附加税(借方红字)538.2 贷:其他收益4485.05 借:税金及附加(借方红字)538.2 贷:应交税费-附加税(贷方红字)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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