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上海公司的经营情况是这样的:客户会打款到公司,但是客户是代理商的客户,代理商也会把款全额打到我们上海公司,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公司实际上的成本只是一部分,剩余的部分还要返还给代理商,以劳务费的形式返还代理商行吗?劳务费代理商会开票给,收的成本会开票给代理商,这样做对吗?上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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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老师:我们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做GSM投资者教育系统,是在上海发张代理商和经销商,为了严格控制市场零售价,要求他们把全款打到公司,然后我们留下我们的成本部分,余下的款项返给经销商和代理商,就是这个教育系统市场零售价是15000,汇到我们公司后,我们留下成本5000元,剩余的10000元要返回给经销商、代理商。关于这样的业务,还有开票方面,怎么操作呢?请老师指教。
2017 02/09 09:32
84785004
2017 02/09 09:48
就是收到客户的全款时,我们全额开票,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金,返款时开红票给对方,税金也同时冲减。(全款15000元纳税,返款时,开10000元的红票,并注明是销售返利,是这样吗?那么这笔销售返利我们就不需要经销商、代理商开发票了吧?
笑笑老师
2017 02/08 18:04
您好,不知道您是什么公司,怎么是劳务费呢?可以做销售返利啊。那就没那么麻烦了。
笑笑老师
2017 02/09 09:39
您好,可以做销售返利,收到款项时全额开票,返款是开红票就可以了。
笑笑老师
2017 02/09 09:51
您好,是这样理解的。相关返利要填“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具体怎么办理,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