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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向甲方B公司开具发票,委托B公司向C公司付款。请问C公司收到B公司的款时,需不需要给A公司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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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这种情况下C公司需要向A公司开具发票
但这种操作方式在税务上不太符合规定,因为发票-合同-资金流水三流不一致,税务局可能会不认可
2021 11/25 20:54
84784953
2021 11/25 20:55
是不是要业务流和资金流一致才行呢
84784953
2021 11/25 20:59
必须要一致才行吗?
84784953
2021 11/25 21:04
比如,A公司从B公司手里接手工程,然后实际是C在做这个工程,相当于C的负责人**A公司,C自己成立个新公司收款,这样操作不行吧?
少校老师
2021 11/25 21:09
实际生活中的**,那都是三流合一的
就如你说的总包单位A从甲方B公司手里拿到项目,分包给C,实际上是C公司在做项目,C公司**在A公司
这种情况,合同是A与B签订,B的工程款是打给A公司,A公司确认收入,A公司再把工程款打给C公司,相当于是购进建筑服务,C公司对A公司开票,这样操作,不论是A和B,还是A和C,各自的三流都是一致的。
但你不能B直接打款给C
84784953
2021 11/25 21:22
要是A向B提供委托支付函也不行是吧
少校老师
2021 11/25 21:26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税务局不一定会认可,特别是金额比较大的工程类款项,这种代付的行为很容易被税务局稽查,这件事被稽查倒也没什么,毕竟代付款手续齐全,但一般企业税务方面都会有点问题的,稽查查账的时候万一查出点别的问题怎么办?
为了避免风险,最好不要这样。
84784953
2021 11/25 21:28
那要是C个人**A公司,工程是C个人在做,B公司打款给A公司,C个人自己新成立公司,可以怎么收这笔钱呢?
少校老师
2021 11/25 21:32
就按照我说的,C用自己成立的公司,与A公司重新签订分包合同
B打款A款时,A确认收入
A再打款给C,C公司确认收入,向A开具发票
整个环节相当于A公司购进建筑服务卖给B公司
84784953
2021 11/25 21:36
好的,谢谢老师
少校老师
2021 11/25 21:40
不客气,希望给个5星评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