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我们是安徽省的大友建筑公司,**天津二建公司,第一笔业主付的1000万,产生的异地预交2%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附加税。是老总名下的另外一个公司垫付的。1.这笔款天津二建应该怎么把钱给垫付公司?2天津二建扣除4%的管理费应该给大友公司多少钱?是从工程款里面扣除管理费后所以的钱都给大友公司吗?日后陆续产生的进项销项税,我们和二建公司每月都要核对算数吗?

84784967| 提问时间:2021 11/2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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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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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27 11:31
84784967
2021 11/27 13:26
我都是要的假名字
84784967
2021 11/27 14:10
我用的是假单位名字
羽飞老师
2021 11/27 15:13
你好,1.签订一个委托代付协议;让垫付的流程正规化;(此方法仅作为一个方向,具体事项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请法务部和财务部共同拟定)2.具体要看你们的管理费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实务中情况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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