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某筷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经营情况如下: (1)从林场收购加工木筷的粗树枝一批,支付价款30万元,还从林场收购毛竹一批,支付价款20万元,均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于当月全部领用。 (2)甲企业销售自产描金工艺木筷5500套取得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55万元;销售木 制一次性筷子取得销售收入10万元;销售竹制描花工艺筷子3000套取得销售收入30万 元;销售竹制一次性筷子取得销售收入15万元。 (3)甲企业将自产描金工艺木筷1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在展销会结束后无偿赠与参展 的其他客商。 (4)将成本为2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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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1 11/27 14:10
暖暖老师
2021 11/27 14:25
1.业务2缴纳消费税的计算是10*5%=0.5
暖暖老师
2021 11/27 14:26
2.业务3不缴纳消费税
暖暖老师
2021 11/27 14:27
3业务4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算是
(20+5)/(1-0.05)*0.05=1.32
暖暖老师
2021 11/27 14:28
4本月应交消费税的计算是
40*0.05+0.5-1.32=1.18
暖暖老师
2021 11/27 14:28
5本月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是
50*0.09+5*0.13=5.15
暖暖老师
2021 11/27 14:30
本月销项税额是
(55+10+30+15+1000*55/5500+40)*0.13=20.8
本月应交增值税是20.8-5.15=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