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8月 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一批A货物给某商场,取得不含税 销售收入100万元,同时取得货物包装物押金10 万元(单独计账 (2)折扣销售甲产品给A商场,在同一张增 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80万元、折扣额8万 元;另外,销售给A商场乙产品240件,采取“买 一送一”方式,乙产品不含税售价每件3600元, 所赠送产品的不含税售价每件240元; (3)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丙产品100件, 每件不含税市场单价为6600元,另支付给顾客每 件旧产品收购款600元(不含税 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按下列顺序 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销售A货物的销项税 (2)销售甲产品和乙产品的销项税。(3)销售丙产品的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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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销售A货物的销项税100*13%=13
2021 11/28 10:28
84784969
2021 11/28 10:29
包装货物押金不用计算吗
暖暖老师
2021 11/28 10:32
2)销售甲产品和乙产品的销项税
80*0.13+240*3600*0.13/10000+240*240/10000*0.13=22.3808
暖暖老师
2021 11/28 10:32
3)销售丙产品的销项税6600*100*0.13/10000=8.58
万元
暖暖老师
2021 11/28 10:33
押金没有逾期时不需要了核算的
84784969
2021 11/28 10:57
每件旧产品收购款600元(不含税)这个不用计算吗
暖暖老师
2021 11/28 11:01
不需要的,除了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照新货物计算收入和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