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8.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20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 (2)销售成本12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广告费3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0万元,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9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4)销售税金120万元(含增值税100万元);(5)计入 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0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20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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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30 15:02
84785015
2021 11/30 15:02
好的,谢谢老师
木槿老师
2021 11/30 15:30
您好:
(1)广告费:广宣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结转,其中: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等企业的扣除标准为30%;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不得扣除。本题未告知具体行业,按照一般企业的15%进行处理。
①扣除限额=4000×15%=600(万元);②实际发生额=350(万元)
实际发生额<扣除限额,无需纳税调整。
(2)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①发生额的60%=40×60%=24(万元);②销售(营业)收入的5‰=4000×5‰=20(万元)
两者取小,需要纳税调增金额=40-20=20(万元)
(3)研究开发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可按照75%进行加计扣除,如属于制造业,2021年可使用100%的扣除比例。本题未告知具体行业,且属于2020年业务,按照一般企业的75%进行处理。
需要纳税调减金额=90×75%=67.50(万元)
(4)增值税:不属于计算利润总额和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可直接扣除。
(5)三项经费:
职工工会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
① 三者合计扣除限额=250×(2%+14%+8%)=60(万元);
② 三者合计实际支出=5+50=55(万元)
实际发生额<扣除限额,无需纳税调整。
该企业2020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4000-1200-800-400+20-67.50-50-(120-100)-250-55)×25%=294.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