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虚开固定资产但未抵扣税款如何认定

84784984| 提问时间:2021 11/30 18:4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易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进项不得抵扣,固定资产折旧不得税前扣除
2021 11/30 18:42
84784984
2021 11/30 18:43
如何对其性质进行认定
84784984
2021 11/30 18:44
可以详细一点吗
易 老师
2021 11/30 18:46
虚开发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行政处罚,不会追究刑责的
84784984
2021 11/30 18:53
为虚增销售而虚开进项和销售发票、虚开进项的性质如何认定
易 老师
2021 11/30 18:56
你好与上面的性质是一样的
84784984
2021 11/30 18:57
你真敷衍啊 这都是特殊情形 怎么还一样了,非子?
易 老师
2021 11/30 19:00
不管是销项还是进项,都是打的进项抵扣的主意 ,一方是销项就是另一方的进项,所以性是质完全一致,您不能只以表面来看不一样。
84784984
2021 11/30 19:01
行啊 非子怎么还开始挑我的理了 那我这回信你一回儿 咱哥们正常处
84784984
2021 11/30 19:07
关于学术上有讨论有争执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 都是玩税务研究这一块儿的 咱都一个圈的 没必要因为点学术方面的观点不同闹别扭 你说是不 非子
易 老师
2021 11/30 19:12
不是挑理的问题,这个真不是一个范畴的事哦,刑责的追究有完整的体系,是另一个专业领域的理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都定成了同一违法性质: 1、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84784984
2021 11/30 19:19
我听硕的说 你跟他说咱俩闹掰了? 因为点税务学术问题真犯不上 本身就是特殊情形你还非得跟我犟 你请我喝顿酒开张发票 咱俩这事儿算过去了
易 老师
2021 11/30 19:29
好的,带上钱过来请你喝个够。有空给五星好评哦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