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18年1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批准了管理层提出的客户忠诚度计划。该客户忠诚度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每10元兑换1个积分,每个积分可在未来3年购买产品时按1元的折扣兑现。2019年1月1日,客户购买了300 000元的商品,获得可在未来购买时兑现的30 000个积分,对价是固定的,并且已购买的商品的单独售价为300 000元。甲公司预计将有27 000个积分被兑现。基于兑换的可能性估计每个积分的单独售价为1元。 2019年度,有15 000个积分被兑换,并且甲公司继续预计将有27 000个积分被兑换。 2020年度,累计有25 000个积分被兑换,预计将有28 000个积分被兑换。 2021年度,累计有27 500个积分被兑换,同时授予的奖励积分剩余部分失效。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因素的影响。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9年1月1日授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因销售商品应当确认的销售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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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01 16:53
小雯子老师
2021 12/01 17:05
你好!
积分公允价值=30000/330000*300000=27272.7
收入=300000/330000*300000=272727.3
借,银行存款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72727.3
合同负债27272.7
小雯子老师
2021 12/01 17:20
你好如果只兑换27000的话,积分应分摊27000/(300000+27000)*300000=24770.64
收入分摊300000/(327000)*300000=2752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