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我们公司现在的股东从之前公司股东那里买了公司的股份、但是现任股东未及时向前任股东付款、前任股东将现任股东告到法院、法院判现任股东支付前任股东购买股权及违约金合计50万,现在这50万要从公司账上支付、请问合理吗?怎么做才合理嘞?

84784996| 提问时间:2021 12/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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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这不合理,股东之间是个人行为,公私要分开的
2021 12/01 17:24
84784996
2021 12/01 17:28
款已经付了、股东又不愿掏钱、有好的建议吗?
易 老师
2021 12/01 17:31
只能挂个人往来款了
84784996
2021 12/01 17:32
挂借款吗?
易 老师
2021 12/01 17:44
差不多就是借款的样子
84784996
2021 12/01 17:46
但是年底不还、又涉及个税、
易 老师
2021 12/01 19:15
是的,您说的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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