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老师! 咨询个问题,我们合作单位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事故,本应该由他自己单位赔偿,公司处于仁义支付部分款和救护车的费用。后呢这人起诉了他单位连同我们、总包、业主方,结果呢是根据法院裁定书由我们支付赔偿款,请问,这部分款计入什么科目?他不是我公司员工 营业外支出么还是?

84785025| 提问时间:2021 12/0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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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是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就行
2021 12/03 10:21
84785025
2021 12/03 10:22
那就不能税前扣除对么?
84785025
2021 12/03 10:22
救护车的费用抬头是我们公司,也是我们支付的,备注栏是这个人
84785025
2021 12/03 10:23
同样记营业外支出么?
家权老师
2021 12/03 10:26
是的,都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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