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主营业务是主播经纪服务,与主播是劳务关系,有一些税务方面的疑惑。 例如,一个主播,总流水是100万,直播平台分成拿走50万,我们公司佣金25万,主播收入25万,期间我们公司为该主播做推广花费成本10万。那么,我们公司和主播,都要给谁开发票,各自要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缴税基数是多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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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流水是进平台还是您公司还是主播?
2021 12/05 05:59
84785003
2021 12/05 11:46
您好,流水进平台
小林老师
2021 12/05 11:47
您好,那您和主播分别给平台开发票,平台支付款项
84785003
2021 12/05 11:50
那我们公司和主播各自的税率是多少?我们给主播花的推广成本,可以抵扣吗?谢谢
小林老师
2021 12/05 11:53
您好。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个人增值税目前是1%
84785003
2021 12/05 11:57
您好,是一般纳税人。按问题里的数额,我们公司是按50万缴税,还是25万,还是15万?谢谢
小林老师
2021 12/05 12:15
您好,看主播是从哪里收款,若从您企业收,您开票50
84785003
2021 12/05 12:26
您好,主播从我们这边结算。那我们给主播的25万,和给主播花的10万,能抵扣么?毕竟税前利润只有15万,这还没算其他人工行政之类的成本
小林老师
2021 12/05 12:28
您好,那主播给您25万发票,您对外开50万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