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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84785045| 提问时间:2021 12/0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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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如果持有建筑物的目的是为了转让(出售),且同时满足下面3个条件,那么其应作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报表中作为流动资产列示。 1 企业已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2 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3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另外,通常建筑物在建成的时点上价值是最高的,投入使用后只会损耗和减值,不存在增值的可能。增值的只可能是建筑物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还有一种理解思路是:国家政策是不允许炒房的。
2021 12/0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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