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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居民李某为B省会某上市公司的职员,2020年取得下列收入:(1)每月工资15000元,应按照所在省规定的办法和比例每月扣除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800元。(2)8月将旅游见闻向某杂志投稿,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3)10月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进行一项工程设计,取得收入5000元。(4)李某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每月约定分摊1000元,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500元,无其他专项扣除项目,李某选择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要求:计算李某1月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李某2月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8月取得的稿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10月取得的工程设计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84784997| 提问时间:2021 12/05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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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计算李某1月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000-5000-800-1000-1500)*3%=201 ; 计算李某2月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000*2-5000*2-800*2-1000*2-1500*2)*3%-201=201 计算8月取得的稿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800)*0.7*0.2=168 计算10月取得的工程设计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0.8*0.2=800
2021 12/05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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