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该合同属于哪类合同?为什么?发生什么法律后果? 2.问乙这样做合法吗,是在行使何种权利?最终可以如何处理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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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属于重大误解合同。
原因:
行为人因为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
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造成较大损失
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2,乙的做法合法
行驶的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民法典》第527条。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1 12/06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