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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委托B手表厂加工200只高档手表,A手表厂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20万元,当月加工完毕,支付B手表厂不含税加工费90万元。A手表厂收回高档手表时,B手表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B手表厂同类手表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9万元/只。A手表厂将收回的高档手表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收人696万元。已知高档手表的消费税税率为20%,A手表厂2018年5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万 元。

84785043| 提问时间:2021 12/1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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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需要计算一下回复
2021 12/11 16:57
恒山老师
2021 12/11 17:05
你的日期前后不一致,因为增值税率不一样,按2018年5月算,A手表厂2018年5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696/1.16*20%-2.9*200*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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