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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委外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货物,1、收回来直接销售,2、收回来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3、收回来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关于消费税这一块,这三的账务处理会不同吗?(中级实务)

84785045| 提问时间:2021 12/11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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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1、收回来直接销售,——消费税是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收回来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是计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借方; 3、收回来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021 12/11 19:46
84785045
2021 12/11 20:38
为什么有这个区别,辛苦老师进一步解释,谢谢美女老师。
立红老师
2021 12/11 20:45
直接出售或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在出售时是不于交消费税的,所以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税直接计入成本; 如果继续加 应税消费税,这个应税消费品在出售时是还要再交消费税的,所以委托加工收回环节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因此计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借方;
84785045
2021 12/11 20:55
也就是消费税只需要交一次就行,不用重复交,对吗?
立红老师
2021 12/11 20:58
同学你好,也就是消费税只需要交一次就行,不用重复交,对吗?——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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