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3.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8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 2700万元,出租闲置办公楼租金收入 3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 (2)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 50万元,广告费支出 40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 80万元。 (3)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200万元,职工福利费 2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 6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分别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14%和 2%,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15%,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5‰。 要求:假设当年工资薪金全部计入费用,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2)通过分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金额和纳税调减金额,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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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同学,这题打字需要点时间,稍等
2021 12/12 21:39
Mermaid
2021 12/12 21:48
会计利润总额= 2700+300+40- 50-400- 80-200-28-6
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纳税调减40
准许扣除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5‰ 限额1 ( 2700+300)*5‰=15 限额2 50*60%=30 纳税调增50-15=15
准许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15% ( 2700+300)*15%=450 实际发生额400+80=480 纳税调增 480-450=30
准许扣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分别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14%和 2% 工会经费 200*2%=4 纳税调增6-4=2
职工福利费 200*14%=28 不进行纳税调整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增-纳税调减)*25%
希望对您有帮助,祝同学逢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