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3.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8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 2700万元,出租闲置办公楼租金收入 3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 (2)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 50万元,广告费支出 40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 80万元。 (3)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200万元,职工福利费 2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 6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分别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14%和 2%,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15%,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5‰。 要求:假设当年工资薪金全部计入费用,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2)通过分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金额和纳税调减金额,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84785043| 提问时间:2021 12/12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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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maid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经济师
你好,同学,这题打字需要点时间,稍等
2021 12/12 21:39
Mermaid
2021 12/12 21:48
会计利润总额= 2700+300+40- 50-400- 80-200-28-6 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纳税调减40 准许扣除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5‰    限额1 ( 2700+300)*5‰=15   限额2  50*60%=30  纳税调增50-15=15 准许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15%        ( 2700+300)*15%=450   实际发生额400+80=480  纳税调增 480-450=30 准许扣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分别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14%和 2%   工会经费 200*2%=4  纳税调增6-4=2 职工福利费  200*14%=28 不进行纳税调整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增-纳税调减)*25% 希望对您有帮助,祝同学逢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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