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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5月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从农场购进水果一批,用于食品生产,支付收购价20万元,水果已验收入库。(2)从某玻璃厂购进玻璃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金额10万元、税款1.3万元。(3)从某糖厂购进白糖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税款0.45万元。(4)从某机械厂购进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金额50万元、税款6.5万元。(5)从某小规模印刷厂购进商标一批,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2万元。(6)当月销售货物,一批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一批含税销售额33.9万元。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要求:按下列顺序计算。(1)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当月销售货物的销售税额(3)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1 12/1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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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1 12/13 15:59
暖暖老师
2021 12/13 18:59
1)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0*0.09+1.3+0.45+6.5=10.05
暖暖老师
2021 12/13 19:00
2)当月销售货物的销售税额 50*0.13+33.9/13*0.13=6.839
暖暖老师
2021 12/13 19:00
2)当月销售货物的销售税额 50*0.13+33.9/1.13*0.13=10.4
暖暖老师
2021 12/13 19:00
3)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10.4-10.0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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