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下午好,请问下我司已经在今年6月份已经办理过增值税留抵退税了,还可以在次申请留抵退税吗??这个问题我很纠结,谢谢您老师

84784966| 提问时间:2021 12/13 17:17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     可以的; 只要你满足要求 可以申请 留抵退税的   ;规定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照39号公告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与上次退税计算增量留抵税额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2021 12/13 17:20
84784966
2021 12/13 17:23
上次我司申请退税是在2021年6月,现在征期是11月份,不到半年呢
meizi老师
2021 12/13 17:27
你好;满足就去申请 。你现在不超过6个月的话  就先不去申请 ; 后面满足申请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