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实物3多44 老师关于行政会议的管辖范围。和选项e相关的还有哪一个?记得有一个是对该行政处罚不服,一个是只是对该行政处罚的加处罚款不服,这两个管辖范围应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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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学员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第十九条:(五)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是分情况不同,复议机关也不同
2021 12/14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