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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项目在外地,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那所有业务和税款都在分公司做是吧?那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可以不走账吗?如果走账走往来款吗?如果所有业务都在分公司提现,如果项目结束分公司注销,那分公司的业务能算总公司的吗?总公司再去谈项目怎么证明自己干过别的项目!分公司都注销了,分公司和总公司也没业务往来

84785038| 提问时间:2021 12/1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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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对了,如果说你在异地设立的分公司相关的税都是在分公司这一边做,然后也在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局去缴纳。但是所得税汇算的时候需要统一汇算,再进行分配。总分公司之间可以有往来款呀,因为分公司需要总公司的一些资金支持。
2021 12/14 12:02
84785038
2021 12/14 12:53
那签合同时,用总公司名还是分公司名?
陈诗晗老师
2021 12/14 12:55
这个要看你是哪边城建的呀,分公司承建就用分公司签订。如果说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总公司签,总公司签了之后,总公司在与分公司签订承包协议,承包给分公司。
84785038
2021 12/14 13:10
如果总公司签合同,那和城建公司的往来款可以打到分公司账上吗
陈诗晗老师
2021 12/14 14:57
可以这个不影响,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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