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中国某企业在境外有三个分支机构,2015年度,各机构盈利情况如下:(1).中国境内总机构取得经营收入200万元,适用税率25%(2).在甲国A分公司取得经营收入100万元,税率30%,取得一笔利息20万元,一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万元,该国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3).在乙国B分公司取得一笔股息收入50万元,该国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5%。(4)在丙国C分公司亏损50万元,该国税率为35%。求该公司当年的外国抵免限额和向我国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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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正常交税 200*25%
2,100/(1-30%)*25%=35,(20+20)*20%=8,抵免金额,
3,50/(1-15%)*15%=8.823抵免金额,
4,境外亏损不弥补场内
2021 12/16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