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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摩托车行业的商贸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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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你的这个问题问得太宽泛了,在这里肯定无法详细讲述,摩托车行业分为制造和销售两种业态,你说的是商贸,那应该就是只销售不生产,以下是核心环节的会计处理:
采购摩托车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销售摩托车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021 12/15 19:41
84784996
2021 12/15 19:44
主要是他们的业务太杂了,然后卖东西又没有单据,反正就是账对不上啊,感觉太崩溃啦
少校老师
2021 12/15 19:46
嗯嗯,总之有具体的问题你可以问的
84784996
2021 12/15 19:50
比如,我们去同品牌的其他店借车,然后卖出去,后期还同款车,但是是不同颜色的,那一店一借一买一还,该怎么做账呢?
少校老师
2021 12/15 19:54
借车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A汽车
贷:应付账款
还车的时候
借:应付账款
贷:库存商品-B汽车
销售环节的会计分录我前面已经写过了,是一样的
这里汽车先借再还,属于以物易物,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在税务上是要视同购销确认增值税的。
84784996
2021 12/15 20:00
应付账款可以换成其他应付款吗?
少校老师
2021 12/15 20:02
也可以的,这个换成其他应付款影响不大
84784996
2021 12/15 20:04
还有就是卖一个摩托车配一个电池和充电器,这个要怎么做分录?因为电池和充电器也是有价格的
少校老师
2021 12/15 20:11
买赠行为在税法上不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直接按照实际收取的款项确认收入即可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主营业务收入-摩托车
-电池充电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摩托车和电池充电器分别确认的收入额,可以按他们的单价占售价总额中的比例确定
比如摩托车售价1万,电池充电器合计1000元,收取顾客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时:
摩托车对应的收入=10000/(10000+1000)*10000
电池充电器对应的收入=1000/(10000+1000)*10000
结转成本则按照各自实际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摩托车
-电池充电器
贷:库存商品-摩托车
-电池充电器
84784996
2021 12/15 20:26
是不是
摩托车售价6699
借:银行存款 6699
贷:主营业务收入-摩托车5599
其他业务收入-电池1000
充电器100
少校老师
2021 12/15 20:27
我不知道你的电池和充电器正常售价是多少,所以不知道你算得对不对
84784996
2021 12/15 20:29
因为摩托车的售价肯定是包含电池和充电器的
少校老师
2021 12/15 20:32
总之他们的价格要按照正常售价的比例来分摊,而不是说电池售价1000,你就直接从实收6699里减去1000,剩下的就是摩托车价格,这样计算不合理
打个比方摩托车买一赠一,两辆摩托车的价格都是6699,顾客只需要付6699可以拿两辆车,那你分摊的时候就是两辆车各占50%收入,而不是用6699-6699等于另一辆车的价格。
84784996
2021 12/15 20:40
我的意思是,我摩托车的售价就是6699,但是呢这个是搭配的有电池和充电器,那我的库存商品是不是也要减少这三样
少校老师
2021 12/15 20:41
是的,库存商品要减少这三件
84784996
2021 12/15 20:45
所以这个要怎么做账呢?
少校老师
2021 12/15 20:48
借:主营业务成本-摩托车
-电池
-充电器
贷:库存商品-摩托车
-电池
-充电器
这个分录我在上面已经写过了的
84784996
2021 12/15 20:56
我问的是销售的时候应该怎么做?
少校老师
2021 12/15 20:58
这是销售分录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主营业务收入-摩托车
-电池
-充电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是同时结转成本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摩托车
-电池
-充电器
贷:库存商品-摩托车
-电池
-充电器
有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就必须同时确认主营业务成本,这两个分录是同时发生的,否则只销售,却没有减少库存商品是不对的。